首届中国—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在渝举行
作者:西南政法大学2+2国际本科留学项目时间:04月15日

  3月29日至31日,由西南政法大学、中外人文交流及教育涉外法律研究中心、中国法学会中国-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鼎力支持的“首届中国东盟高校法学院院长论坛"暨“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与法学研究与教育的融合”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市举办。《中国-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》是落实《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,开展重庆市高校国际化人文特色建设的重要内容。在开幕式上,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教授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夏娟副主任、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张娅茜副主任分别致辞。

  夏娟在致辞中指出,本次论坛将大大提升中国-东盟人文交流的内涵质量,助推中国-东盟合作走实走深,为中国-东盟区域合作提供法治保障,服务于中国-东盟合作大局、中国-东盟经贸合作和中国-东盟教育发展,为中国-东盟高校人文交流与法治合作开了一个好头,有利于推动建构中国-东盟命运共同体。

  张娅茜在致辞中强调,长效化、常态化举办中国-东盟法学院院长论坛,有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、形成合力,深化重庆市和东盟各国的经贸发展与人文交流,丰富拓宽法律与教育交流合作渠道,将有助于互通互学互鉴互助,共同探索富有国际特色和新时代精神的法学教育交流合作新机制,示范打造中国-东盟人文交流的优质品牌,讲好重庆与东盟的美丽故事,服务促进中国-东盟命运共同体发展大局。

  樊伟在致辞中提出,希望通过本论坛进一步形成中国-东盟国家法学教学研究交流合作的常态化机制,为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-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
  本次论坛为期两天,与会代表根据当前全球治理的新形势、新问题和新瓶颈,紧密围绕共建“中国-东盟命运共同体”的法学教育问题和法治问题,展开了深入探讨,建立了中国-东盟法学院交流合作的新平台,强化了中国-东盟法学教育与人文交流的新合作,凝聚了中国-东盟法律教育与法治研究的新共识。

  在本次论坛上,贝提娜、孔帕拉、黎武南、约翰、彭猜、万飞、敏都淼等7位东盟国家法律专家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的客座教授。西南政法大学与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共同签署《共建中马法律咨询中心协议》,与柬埔寨皇家经济法律大学共同签署《中柬合作办学本科2+2项目实施方案》,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成立"中泰法律咨询中心"。在闭幕式上,举行了“澜湄合作机制法治研究联合课题”研究项目启动仪式、《中国东盟法律评论》柬埔寨卷与法治卷和“‘十三五’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‘一带一路’国际贸易投资重大风险法律防控系列丛书”的首发式,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发布了关于探索“共建中国-东盟法学交流合作论坛”的倡议。

  来自缅甸仰光大学、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、泰国清迈大学、宋卡王子大学、越南胡志明经济法律大学、老挝司法部国家司法学院、柬埔寨皇家智慧大学、柬埔寨皇家经济法律大学、对外经贸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复旦大学、西南石油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海南大学、暨南大学、云南大学、湖南大学、四川外国语大学、四川轻化工大学、重庆市社科院、西北政法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、贵州大学、大连海事大学、重庆大学、昆明理工大学、苏州大学、云南师范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西南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等中外大学法学院院长及教师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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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论坛开幕式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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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倡议发布仪式现场